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决议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3 12:08:45   浏览:9585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决议

湖北省荆州市人大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决议
(1997年3月28日荆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议案,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刘耀清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些年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血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目前全市还有84%的乡镇,39.2%的村流行血吸虫病,300多万人受到血吸虫病的威胁,少数地方疫情还在大幅度回升,防治工作十分艰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了切实做好我市血吸虫病防治(简称血防)工作,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要提高对血防工作的认识。我市是全省、全国血吸虫病重疫区之一,切实做好血防工作,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障经济发展、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大事。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血吸虫病的危害性及血防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艰巨性,增强抓好血防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领导干部要深入疫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病人的疾苦,对血防工作要动真感情,下大决心,拿硬措施,切实抓出成效来。
二、全方位地开展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疫情状况,制定血防工作的总体规划,分步组织大规模的血防战役,力争在本世纪末全市达到垸内基本控制血吸虫病、荆州中心城区消灭血吸虫病的目标。在防治对策上坚持查、治、灭、管、防、改、教、帮“八字”方针,以消灭垸内钉螺和控制传染源为主,实行综合治理,科学防治。要认真抓好血防教育,增强疫区人民自我防治意识,要继续开展长江、沮漳河、四湖及三善垸等水系区域的血防联防工作。疫区农业综合开发要与血防工作结合起来,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开挖渔池必须与灭螺统筹安排,新建排水渠道、涵闸等必须有防止钉螺扩散的设施。在有钉螺地带兴建各项工程,其工程主管部门必须与血防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建设单位应把灭螺措施和血防安全设施纳入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认真抓好人畜同步查治,抢治晚血病人,血防扶贫,改水改厕及防止成批急感发生等工作。
三、努力增加对血防工作的投入。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已出台的有关血防工作的投入政策。一是血防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血防工作的需要和经济发展状况,逐年有所增加;二是血防人员的人头经费,按定编人数实行全额拨付,三是有螺芦苇场、站应从芦苇经营纯收入中提取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提取划拨用于当地血防;四是凡有灭螺任务的地方,每年每个劳动力按规定负担血防义务工;五是灭螺专业队员的劳动报酬,从疫区乡(镇)统筹费中列支,各级财政手以适当补贴;六是建立血防基金,鼓励单位、个人资助血防工作。 四、加强血防机构队伍建设。各级血防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配备与血防任务相适应的血防人员,充分发挥血防专业人员在防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要建立一支以血防部门为主体的血防执法队伍,提高其防治和执法水平;要加强血防部门的自身建设,调动广大血防人员的积极性,增强血防工作活力;要大力表彰和奖励在血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五、进—步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疫区各级政府要将血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并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血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公促、检查”的行政管理职能。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农委、水利、农业、农垦、水产、民政、教育、卫生、财政、交通、林业、城建等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兼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搞好血防大合唱。
疫区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本决议的贯彻执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组织对血防工作的专项调查、检查、视察,监督《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本决议的贯彻实施。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黑龙江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黑龙江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厅《关于报批黑龙江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方案
的请示》(黑劳社呈〔2002〕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从2002年7月1日
起,按月人均32元的标准,为2001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合理确定退休早、
基本养老金偏低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

你省要通过努力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
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确保不增加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缺口。

请你省按上述意见修改调整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将正式文件分别报劳动
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并尽快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卫生部关于加强对医疗单位开展戒毒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对医疗单位开展戒毒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


(1993年1月29日)


近年来,国际贩毒集团利用我国边境地区做为毒品转运通道,以致吸毒现象在我国重新出现,并呈蔓延趋势,一些地区因注射毒品造成艾滋病的传播,对人民健康和社会安定造成很大危害。目前,许多省市的医疗单位已开展了对吸毒者的戒毒治疗。为确保治疗效果,加强对治疗机构的
管理,防止产生流弊,现对有关医疗单位开展戒毒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医疗单位开办药物依赖性治疗中心(以下简称治疗中心)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开展戒毒工作。
二、治疗中心开展戒毒工作必须使用经卫生部批准的戒毒药物,并按卫生部颁布的戒毒治疗指导原则开展工作。
三、治疗中心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病床,必要的医疗设备并配备医护人员。非医疗技术人员不得从事戒毒工作。
四、治疗中心负责人应具备主治医师以上的职称,连续从事精神卫生医疗工作三年以上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
五、治疗中心应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及我部有关管理规定制订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戒毒治疗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个体开业医生及集体办医疗单位不得从事戒毒治疗工作。
上述各项请遵照执行,并请对已经开展戒毒治疗工作的医疗单位,按上述规定重新审核,并于六月底前将贯彻执行情况报部。



199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