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5号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予以公布。
自治区主席 马启智
2001年12月26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截止2000年底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政府规章共306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对清理结果分期分批作出决定。对己清理完毕的第一批政府规章,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以及已被新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所代替的34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23件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
三、对1994年至2000年底以前公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已经明令废止的19件政府规章,统一公布(目录见附件三)。
附件一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门(34件)
附件二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政府规章目录(23件)
附件三 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已明令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19件)
附件一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34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说明 1 转发区交通局、区 宁发[1977]28号 已被1991年10月30日第 农林局、银川铁路 1977年4月21日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分局关于加强蜜 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 蜂检疫工作的报告 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法》、1998年11月28日国务 院令第254号发布的《国内 交通卫生检疫条例》代替 2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0]49号 已被2000年7月8日第九届 农作物品种区域 1980年3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试验试行办法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种子法》代替 3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0]49号 已被2000年7月8日第九届 农作物品种审定 1980年3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试行办法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种子法》代替 4 关于固定草原使 宁政发[1985]52号 已被1994年12月15日自 用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1985年4月20日 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 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 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代替 5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5]133号 已被1998年4月29日第九 森林、林木采伐管 1985年9月29日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 理暂行规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修正]》、2000年1月 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实施条例》代替 6 加强现金安全管 宁政发[1986]90号 其依据已被1988年9月8 理的暂行办法 1986年7月20日 日国务院令第12号发布《现 金管理暂行条例》明令废止 7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6]130号 其依据的1986年7月12日 国营企业招用工 1986年9月26日 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招 人实施细则 用工人暂行规定》被2001年 10月19日国务院废止,且内 容已被1994年7月5日全 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2年 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 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 机制条例》代替 8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6]130号 其依据的1986年7月12日 国营企业辞退违 1986年9月26日 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 纪职工实施细则 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已被2001 年10月19日国务院废止 9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7]127号 已被1994年1月23日国务 农村五保工作办法 1987年12月19日 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 作条例》代替 10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131号 已被1999年8月13日自治 汝箕沟无烟煤开 1988年11月26日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 采保护办法 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代替 1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54号 已被2000年国务院令第291 邮电通信线路保 1988年5月30日 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办法 电信条例》、1992年4月25 日自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宁夏 回族自治区保障和发展邮电 通信条例》代替 1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 宁政发[1988]55号 已被2001年6月6日自治 民政府关于残疾人 1988年5月30日 区政府令第30号发布的《宁 就业及扶持发展社 夏回族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 会福利企业的规定 疾人就业规定》代替 13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89号 已被1997年2月20日自治 收费管理规定 1988年8月18日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 治区价格管理条例》、1996年 10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的宁政发[1996]10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 性收费管理规定》代替 14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103号 已被宁党发[1998]29号 待业职工登记管 1988年9月3日 《关于切实做好我区国有企 理暂行办法 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 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代替 15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133号 自治区政府已于1992年7 筵席税施行细则 1988年12月2日 月13日发布宁政发[1992] 71号文件暂停征收筵席税 16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142号 其依据的1987年4月24日 广播电视设施保 1988年12月21日 国务院发布的《广播电视设 护条例实施细则 施保护条例》已被2000年11 月5日国务院令第295号公 布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 例》废止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9]64号 已被2001年7月20日自治 节约能源管理实 1989年5月22日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 施细则 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 区节约能源条例》代替 18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9]70号 已被2000年7月8日第九 糖用甜菜种子管 1987年5月28日 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 理办法 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法》代替 19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9]123号 其依据的1984年9月27日 乡镇、街道企业环 1989年11月19日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乡 境管理办法 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 定》,已被2001年10月19 日国务院明令废止 20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9]86号 已被2000年8月25日第九 专利纠纷调处办法 1989年7月22日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 正)》、2001年6月15日国务 院令第306号发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 则》代替 2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9]94号 已被2001年6月1日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办 1989年8月24日 政府发布的宁政发[2001]58 理人大代表建议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和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 工作的暂行规定 协提案工作的规定》代替 22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0]75号 其依据的《经济合同法》已被 公路货物运输合 1990年7月11日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 同管理办法 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废止 23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1]93号 已被1996年10月29日八届 乡村集体所有制 1991年9月1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 企业管理办法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 镇企业法》、1997年3月24日 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 治区乡镇企业条例》代替 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6]76号 其依据的《家畜家禽防疫条 家畜家禽防疫实 1986年5月31日 例》,已被国务院于1997年 施办法 10月5日以国办发[1997]34 号文件明令废止 25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2]122号 其依据的《家畜家禽防疫条 人民政府关于修 1992年12月16日 例》,已被国务院于1997年 改《宁夏回族自治 10月5日以国办发[1997]34 区家畜家禽防疫 号文件明令废止 实施办法》的通知 26 进一步贯彻落实 宁政发[1992]51号 已被1996年10月29日八 国家人防建设有 1992年5月16日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 关政策的规定 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防空法》代替 27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2]65号 已被自治区政府发布的宁政 全民所有制企业 1992年6月26日 发[1998]62号《自治区人 职工退休费用全 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 区统筹的规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 施意见》代替 28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2]104号 已被1999年自治区政府发 人民政府关于对 1992年10月24日 布的宁政发[1999]29号 有突出贡献科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人员实行重奖的 重奖有功科技人员的试行办 暂行办法 法》代替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3]17号 已被1997年1月2日国务 文化市场管理规定 1993年3月6日 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 1998年12月4日自治区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 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 市场管理条例》代替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3]82号 其依据的《行政复议条例》, 《行政复议条例》 1993年8月7日 已被1999年4月29日九届 实施办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复议法》废止 3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4]40号 已被1997年12月29日八届 居民基本生活必 1994年4月9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 需品和服务价格 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审实施办法 价格法》、1997年2月20日 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 自治区价格管理条例》代替。 32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4]98号 已被1999年12月28日国务 医疗器械生产经 1994年8月30日 院令第276号发布的《医疗器 营管理规定 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4 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 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代替 33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5]11号 已被自治区人民政府2001 职工失业保险办法 1995年2月11日 年第77次政府常务会通过 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 险办法》(〔2001〕第32号令) 明令废止 34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6]61号 其依据的1994年8月18日 实施《基本农田保 1996年5月14日 国务院发布的《基本农田保 护条例》细则 护条例》已被国务院1998年 12月27日发布的《基本农田 保护条例》明令废止
附件二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政府规章目录(23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说明 1 宁夏企业总工程 宁政发[1984]158号 与公司法规定的体制不相适 师条例 1984年11月2日 应,实际已经失效 2 关于切实做好医 宁政发[1986]10号 医药经营管理体制已经变 药经营和市场管 1986年1月15日 化,实际上已经失效 理的通知 3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 宁政发[1986]95号 属于计划经济高校管理体 等学校毕业生见习 1986年8月4日 制,与实际情况不符,自然失 试用暂行办法 效 4 关于专业技术人 宁政发[1987]91号 人才管理体制已经变化,实 员支援乡镇企业 1987年10月12日 际上已经失效 的暂行规定 5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7]97号 内容已经不适应实际,自然 进一步搞活城镇 1987年10月20日 失效 集体经济若干问 题的补充规定 6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7]129号 与现行商业经营体制不相符 全民所有制小型 1987年12月15日 合,自然失效 商业企业租赁经 营暂行办法 7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31号 属于计划体制高校管理模 成人高等学校学 1988年3月9日 式,与现行体制不符,自然失 生学籍管理规定 效 8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46号 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自制 犬类管理规定 1988年4月28日 定以来基本没有执行 9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56号 内容已经不适应实际,自然 人民政府关于发 1988年6月4日 失效 扬艰苦朴素作风 的几项规定 10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62号 属于计划体制高校管理模 中等专业学校毕 1988年6月11日 式,与现行体制不符,自然失 业生分配调遣暂 效 行办法 1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108号 与现行卫生管理体制不符, 关于深化卫生改 1988年9月5日 自然失效 革的若干规定 12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8]39号 已与当前文化市场管理实际 营利性游乐活动 1988年3月30日 不相适应,实际上已失效 管理暂行办法 13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89]135号 与现行电影放映管理体制不 农村电影放映网 1989年12月30日 相符合,自然失效 管理规定 14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0]13号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 轻纺工业行业管 1990年2月4日 效。 理暂行规定 15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0]77号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 传真机、电传机使 1990年7月17日 效。 用管理暂行规定 16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1]62号 与现行电影放映管理体制不 城市电影放映工 1991年5月31日 相符合,自然失效 作管理规定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1]102号 体制已变,不符合实际情况。 基础教育分级管 1991年10月20日 理暂行规定 18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2]8号 国家管理体制已变,该办法 矿产和地下水勘 1992年1月20日 已不符合实际情况。 探报告审批办法 19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2]44号 体制已变,已不符合实际情 农业部门兴办经 1992年5月4日 况。 济实体暂行规定 20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2]133号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 关于禁止摊派的规定 1992年12月31日 效。 2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3]66号 与现行体制不相适应。 外商投资企业进 1993年6月22日 口设备及物资价 值鉴定暂行办法 22 关于加快发展个 宁政发[1994]12号 体制已变,已不符合实际情 体私营经济的若 1994年1月24日 况。 干规定 23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政发[1994]106号 与现行体制不相适应。 进境动物及其产 1994年9月28日 品加工,使用许可 证管理办法
附件三 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中已明令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19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废止年度 说明 1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4年 1994年8月8日自治区 治区闭路电 1988年6月10日 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 视管理暂行规定 宁政发[1988]59号 回族自治区有线电视管 理规定》(宁政发 〔1994〕85号)明令废止。 2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4年 1994年8月8日自治区 治区共用天 1988年12月8日 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 线电视系统 宁政发[1988]135号 回族自治区有线电视管 管理暂行规定 理规定》(宁政发 〔1994〕85号)明令废止。 3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4年 1994年8月30日自治区 治区流动人 1990年5月21日 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回 口计划生育 宁政发[1990]58号 族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 管理办法 生育管理办法》(宁政发 〔1994〕97号)明令废止。 4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5年 1995年2月11日自治 治区国营企 1986年9月26日 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 业职工待业 宁政发[1986]130号 夏回族自治区职工失业 保险实施细则 保险办法》(宁政发 〔1995〕11号)明令废止。 5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5年 1995年4月12日自治区 治区国营企 1988年1月3日 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回 业劳动争议 宁政发[1988]2号 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争议 处理实施细则 处理实施办法》(宁政发 〔1995〕29号)明令废止。 6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5年 1995年7月1日自治区 治区农村征 1989年3月10日 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 收教育事业 宁政发[1989]25号 回族自治区农村教育事 费附加暂行办法 业费附加的征收、使用 管理规定》(宁政发 〔1995〕55号)明令废止。 7 关于批转《食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5年 1995年12月21日自治 盐加碘防止 1980年9月29日 区人民政府发布《宁夏回 地方性甲状 宁政发[1980]139号 族自治区实施<食盐加碘 腺肿暂行办 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 法实施细则》 例>办法》(宁政发〔1995〕 的通知 114号)明令废止。 8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6年 1996年1月19日自治 治区国有企 1989年3月29日 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 业安置富余 宁政发[1989]37号 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 人员试行办法 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 定>办法》(宁政发 〔1996〕7号)明令废止。 9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7年 1997年6月12日自治 治区进出口 1984年12月24日 区第7届人大常委会第 商品检验工 宁政办[1984]162号 25次会议通过的《宁夏 作管理办法 回族自治区进出口商品 检验监督管理条例》明 令废止。 10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7年 1997年6月12日自治 治区进出口 1985年8月22日 区第7届人大常委会第 商品检验工 宁政发[1985]113号 25次会议通过的《宁夏 作监督管理规定 回族自治区进出口商品 检验监督管理条例》明 令废止 11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7年 1997年8月5日自治区 治区科技人 1987年10月17日 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回 员继续教育 宁政发[1987]94号 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 的规定 继续教育规定》(宁政发 〔1997〕71号)明令废止。 12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7年 1997年10月5日自治 治区城镇暂 1990年2月5日 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 住人口管理 宁政发[1990]16号 夏回族自治区暂住人口 暂行规定 管理规定》(宁政发 〔1997〕89号)明令废止。 13 自治区人民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8年 1998年7月6日自治区 政府批转财 1986年4月4日 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回 政厅关于改 宁政发[1986]39号 族自治区屠宰税征收办 进屠宰税 法》(宁政发〔1998〕48 税办法的报 号)明令废止。 告的通知 14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8年 1998年7月6日自治区 治区屠宰税 1997年5月8日 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 征收办法 宁政发[1997]40号 回族自治区屠宰税征收 办法》(宁政发〔1998〕48 号)明令废止。 15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8年 1998年7月16日自治 治区农村劳 1992年5月4日 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 动力进城务 宁政发[1992]46号 回族自治区外来劳动力 工管理办法 就业管理办法》(宁政发 〔1998〕57号)明令废止。 16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8年 1998年9月28日自治 治区科学技 1988年4月26日 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 术进步奖励 宁政发[1988]44号 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 办法 进步奖励办法》(政府令 第2号)明令废止。 17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9年 1999年12月8日自治 治区消防管 1995年4月21日 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 理处罚办法 宁政发[1995]32号 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处罚 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2 号)明令废止。 18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0年 根据1997年12月29 治区殡葬管 1984年6月11日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 理暂行规定 宁政发[1984]82号 政府《关于修改<宁夏回 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 暂行规定>等二十三件 规章的决定》(宁政发 〔1997〕129号)修正 2000年12月30日宁夏 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 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 殡葬管理办法》(政府令 第25号)明令废止。 19 宁夏回族自 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0年 2000年12月30日宁夏 治区地名管 1987年5月19日 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 理规定 宁政发[1987]32号 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 地名管理办法》(政府令 第24号)明令废止。
草种检验员考核办法
农业部
草种检验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草种检验员管理,规范草种检验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草种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草种检验员,包括扦样员、室内检验员和田间检验员。扦样员负责样品扦取,室内检验员负责净度、发芽率、水分和其他植物种子数等项目检测,田间检验员负责品种真实性的鉴别等。
第三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由农业部负责考核;其他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由该机构登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第二章 申请、考核及发证
第四条 申请草种检验员考核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草原、农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第五条 申请草种检验员考核,应当按照第三条规定分别向农业部或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草种检验员考核申请表;
(二)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第六条 考核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考核机关每年组织一次草种检验员考核。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30日。
草种检验员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
草种检验员考核大纲和题库由农业部统一编制。
第八条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草种基础知识、质量管理与控制、种子批的划分、扦样方法、分取方法、样品管理、草种检验理论、草种检验规程、草种质量标准、田间检验方法、品种特征特性、田间标准等。
专业知识考核采用闭卷书面考试,试题由考核机关从题库中抽取。
第九条 专业知识考核合格后进行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内容根据检验员类别确定:扦样员重点考核样品扦取和分取、扦样器和分样器的使用、样品处置等;室内检验员重点考核检验仪器设备的操作与使用及化学试剂配置,净度、发芽率、水分、其他植物种子数等质量指标的检验技术操作等;田间检验员重点考核草种生产田检验频率和时期的确定、品种真实性的鉴别等。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跟踪考评,由考核机关组织考评小组按照考核岗位和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考评小组由不少于三人的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第十条 专业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均达到80分为合格。
第十一条 对考核合格的申请者,考核机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给草种检验员证。
第十二条 草种检验员证应当注明检验员姓名、工作单位、检验员类别、证号、变更、审查等内容。证号为“中草种检字第××××××号”,号码为六位,前两位为考核机关代码,由农业部规定,后四位为序号,由考核机关确定。
第十三条 草种检验员证是草种检验员具备从事草种质量检验技术工作资格的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四条 因工作调动到另一检验机构工作的,应当按照第三条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交草种检验员变更申请表和检验员证原件,申请变更草种检验员证,证号不变。考核机关发生变化的,由调入地的考核机关将变更情况通知原考核机关。
第十五条 已经取得某一类别资格的草种检验员,申请增加其他类别资格的,应当同时提交草种检验员考核申请表和草种检验员变更申请表,经考核合格后,由考核机关在草种检验员证变更记录栏中记载,证号不变。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30日。
第十六条 草种检验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更新检验知识,提高检验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 考核机关对草种检验员证每三年审查一次。连续三次审查合格的可延长至每六年审查一次。主要审查草种检验员法律法规、检验知识和检验能力保持等内容。
第三章 证件管理
第十八条 草种检验员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草种检验员资格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式样由农业部统一规定。
第十九条 考核机关应当建立草种检验员档案,记录草种检验员考核、审查和检验员证颁发、变更等内容。
第二十条 草种检验员应当妥善保管草种检验员证,不得涂改、倒卖、出借或转让。
丢失、损毁草种检验员证的,应当及时向受聘检验机构报告,由受聘检验机构报请原考核机关补发。
第二十一条 草种检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检验机构应当收回草种检验员证,并上报考核机关予以注销;考核机关发现的,应当主动注销:
(一)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或结果,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定期审查的;
(三)审查未通过且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审查仍未通过的;
(四)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五)连续三年未从事草种检验工作或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从事草种检验工作的。
第二十二条 草种检验员证的颁发、注销、变更等情况应当公开,由考核机关定期公布。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草种生产、经营单位的草种质量检验人员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机关上一年度草种检验员考核情况报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草种检验员考核申请表(式样)
http://www.agri.gov.cn/blgg/P020090505510060378875.doc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粘贴二寸彩色照)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及专业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E-mail 电话/传真
从事草种检验
技术工作年限 申请类别
简历(包括工作、培训等)
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关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检验员证号
备 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考核机关、申请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2
草种检验员审查申请表(式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粘贴二寸彩色照)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及专业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E-mail 电话/传真
检验员证号 发证/最近审查日期
检验工作量
继续教育
情 况
奖罚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关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考核机关、申请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3
草种检验员变更申请表(式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粘贴二寸彩色照)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及专业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E-mail 电话/传真
检验员证号 发证/最近审查日期
变更内容
及原因
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关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考核机关、申请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4
草种检验员证(式样)
(一)封皮
国 徽
草种检验员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说明:
1.规格:长×宽=125mm×90mm
2.材料为佛山革;
3.封面为绿色;
4.国徽及“草种检验员证”、“XXXXXXXXXXXX制”字用烫金。
(二)内页
第1页
照
片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及专业
工作单位
类别
证号 中草种检字第 号
发证机关(盖章)
发证日期
第2页
变更记录
第3~5页
审查记录
第6页
注意事项
1.此证是草种检验员从事草种检验工作的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统一印制,加盖考核机关公章有效。
2.此证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让,若有遗失,应及时向考核机关申请补发。
3.持证人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和审查手续。
附件5
农业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代码
省别 代码 省别 代码 省别 代码
北京 11 安徽 34 四川 51
天津 12 福建 35 贵州 52
河北 13 江西 36 云南 53
山西 14 山东 37 西藏 54
内蒙古 15 河南 41 陕西 61
辽宁 21 湖北 42 甘肃 62
吉林 22 湖南 43 青海 63
黑龙江 23 广东 44 宁夏 64
上海 31 广西 45 新疆 65
江苏 32 海南 46
浙江 33 重庆 50 农业部 00